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5203A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請本市國中小學依下列原則辦理其在臺學習銜接措施:
(一)長期轉入:如擬轉入本市學校就讀,則依本市轉學機制辦理,並採認足資佐證其現行年級之相關文件或進行施測編入適當年級。若為學校額滿年級,則由戶籍所在地學校協助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二)短期隨班附讀(臨時安置就學期限不得超過一學期):
1、如規劃於學期中短暫返臺銜接學習,則採隨班附讀方式臨時安置就學,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
2、若為學校額滿年級,則採外加名額方式處理,每班以外加1人為限,請額滿學校併同寒暑假學生轉入編班作業時程開放登記,於登記截止後進行安置作業。
3、超過外加名額數則進行公開抽籤,並協助未能安置者轉至鄰近學校安置就學。
4、請學校協助上開學生平安保險納保等學生權益保障事宜。
三、學生申請辦理上開學習銜接措施時,應檢附戶口名簿(或護照及居留證)等設籍本市文件、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學校辦理。倘學生因疫情無法即時取得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者,請各校檢視戶籍或居留資料後先協助學生入學安置,並請學生於俟疫情改善後再行補附。
⭐依文規定,請原在陸、港、澳、星或其他國家就讀中學之臺生,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俗稱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返臺學習,欲長期轉入本校或短期隨班附讀者,務必完成14日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後,先以電話預約(02-88613411分機220、221),再行到校辦理。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1、戶口名簿(或護照及居留證)
2、二吋照片2張
3、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倘學生因疫情無法即時取得者,請填具切結書,俟疫情改善後再行補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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