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 星期四

轉知「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相關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7125日召開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前揭會議已決議修正「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比序原則」為先依超額比序總積分高低排定,如遇總積分相同時,再依免試生之1.均衡學習積分、2.技藝優良積分、3.志願序積分、4.弱勢身分積分、5.多元學習表現積分、6.會考加寫作測驗積分、7.服務學習積分、8.競賽積分、9.國文(三等級四標示)10.數學(三等級四標示)11.英語(三等級四標示)12.自然(三等級四標示)13.社會(三等級四標示)14.寫作測驗(6級分)等,進行比序決定分發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