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轉知 財團法人 華人磐石領袖協會「服務學習清寒獎助學金」補助清寒學子參加2017海外服務學習梯隊,機構申請截止至10月31日止。

華人磐石領袖協會「服務學習清寒獎助學金」開始接受申請,補助清寒學子參加2017海外服務學習梯隊,機構申請截止至10月31日止。詳見官網  http://www.rockleadership.org   亦可電洽  2395-5518。

補助對象(三者必備)
(一) 本國國民,年滿10歲到22歲(大學四年級(含)以下),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之學生。
(二) 縣市政府列冊、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如無前開證明,其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重大傷病或天災等),導致生活困難,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證明文件可為:重大傷病卡、殘障手冊、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公家單位證明文件等)。
*重要備註:鎮里長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三) 參加本會舉辦之服務學習梯隊



補助原則

(一) 參加本會舉辦之服務學習梯隊,尼泊爾服務隊補助一名,泰北服務隊補助一名(高中以下須自費2,000元;大學須自費3,000元,餘額皆由獎學金撥款補助)。
(二) 接受獎學金補助者,需提交且執行返台後的行動計畫,將擔任國際志工之所聞轉化成實踐力,持續傳遞與關懷國內外社會之需要。

 返台後行動計畫說明:
1將參加者於服務學習期間所學之觀點與學習,結合自身專長、創意與熱情,返台後轉化為實際行動,持續傳遞正面影響力。
2行動計畫內容可包括舉辦分享會、社區營造、地方產業、環保生態、文化創意、偏鄉教育及弱勢關懷等各種範疇,以服務社會需要為主要目的。
3計畫書須含計畫目的、計畫內容、執行方式、計畫期程及預期效益等。

(三) 如接受獎學金補助者未能如期完成所提之行動計畫,需全額繳回獎助學金。

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1份(表一)。
(二) 有效學籍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
(三) 全戶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四) 全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或其他證明影本1份。
(五) 返台後行動計劃書1份(表二)。
(六) 推薦函1份。

申請時間及程序

即日起至10/31止(郵戳為憑),檢附相關文件寄(送)達「100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60巷3-1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