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本校學生 報名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注意事項

本校 報名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注意事項
一、重要期程:
(一) 校內報名:6416之前將已簽名之報名表.報名費交至註冊組
(二) 公告分發序:68日上午11(學生家長可上網查詢)
(三) 登記:613日上午9時至10時。(須先完成登記,方可依分發序參加現場撕榜)
(四) 現場撕榜:613日上午10~12時。(撕榜後視同報到)
(五) 已撕榜(報告)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613日下午1~4時。

二、特別注意:613日上午9~10時登記時,依不同身分檢附以下證明供學校查驗(詳參簡章第8頁至第9)
(一) 學生本人親自辦理登記:應持學生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學生證、在學證明或其他官方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 學生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辦理登記:應持學生及家長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等官方核發可證明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與學生關係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 委託其他親友辦理登記:應由學生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填寫委託書(詳見簡章附表4,第46),並持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或其他官方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