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

104學年度第一學期 天母淨光寺弱勢家庭青少年獎助學金

淨光寺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及    申請表

校內收件截止時間--918(週五)


申請資格
1.五育平均80分以上。
2. 居住於士林區,且為弱勢家庭。
3. 全校限五名,申請人數超過時召開遴選會議。


繳驗資料
1.  申請書
2.  1032成績單(教務處統一處理)
3.   家境清寒證明(有低收卡者請附低收卡影本)
4.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5.    在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