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 星期一

公告 本校【畢業前後升學報名期程】及【基北免校內報名流程】

 本校【畢業前後升學報名期程】及【基北免校內報名流程】(藍色B4表)(點選連結可下載),請參閱。

本表僅簡單羅列「畢業前後入學管道重要事項和時程」,詳細資訊仍請參閱各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





2023年5月31日 星期三

112學年度【臺北市高中職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請詳閱報名注意事項,並於112.06.13(二)12時前完成校內報名

 112學年度【臺北市高中職第二類優先免試入學】

  • 請注意:欲報名的學生請自行上網選填志願,以1校為限,列印報名表,於6月13日(二)中午12點前完成校內報名。

1.招生學校:

2.重要日程


3.報名需準備資料:

  • 報名表:父母雙方、學生簽全名不可使用鉛筆不得塗改
  • 特殊身分學生報名證明文件黏貼表(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
  • 報名費:一般生100元、中低收40元、低收0元
  • 報名費減免之證明文件(A4影本)


4.報名網站:112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請點選連結)


詳情請參閱『112臺北市第二類優免報名注意事項』『112臺北市高中職優先免試簡章』

『112臺北市優先免試入學』網站操作問題,請參考『學生端操作手冊』

2023年4月24日 星期一

公告 本校112學年度【全國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重要日程表,請報名學生於112.05.23(二)16時前完成校內集體報名,請參閱。

 校內集體報名截止時間,請攜帶下列資料,親至註冊組辦理:

1.報名表(一般生白色、特種身分生黃色)(家長(監護人)簽名、學生簽名確認,不得塗改)(郵遞區號自行上網查詢3+3碼)

2.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正面)

3.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請先至註冊組申請,浮貼於報名表背面)

4.競賽證明文件(浮貼於報名表背面)

5.特殊身分學生報名證明文件(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

6.報名費:一般生300元、中低收120元、低收0元

7.報名費減免之證明文件(浮貼於報名表背面)



本校112學年度【全國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重要日程及報名注意事項PDF檔案下載)

詳情請參閱【全國五專優先免試入學】簡章PDF檔案下載)

報名表可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或自行雙面列印簡章第187-188頁。

2023年3月24日 星期五

轉知 本校112學年度新生入學學區一覽表,請參閱。

 本校112學年度新生入學學區如下:

1. 福佳里(1-25鄰)、福德、舊佳、福林(6-18 鄰):士林學區。

2. 福志、福林( 3-5 鄰):士林、至善共同學區。

3. 福佳(26鄰):士林、陽明共同學區。

4. 義信、仁勇:士林、百齡共同學區。

5. 社新、社園:士林、福安、陽明共同學區。

6. 葫東、富光:士林、重慶、蘭州、陽明共同學區。

7. 福順:士林、重慶、陽明共同學區。


士林國中112學年度新生入學學區一覽表

臺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與常見問題QA

臺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 與 常見問題QA,詳如附件,請參閱。

「新生入學」相關作業期程皆依附件「工作進度表」規定辦理,臺北市 與 外縣市 國小畢業生 作業時間不同。

本校將依規定於5月22-23日將新生入學卡及入學通知發至臺北市各國小轉發給學生。

若有新生入學相關問題,請參閱附件說明。


112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

常見問題QA

轉知 「112學年度適性入學資料管理平臺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系統」之「學生版操作說明」,請於112.05.03(三)16:00前完成申請作業,請查照。


變更就學區申請:(參閱基北免簡章第117~119頁)

時間:112.04.28(五)~112.05.03(三)

程序:

  1. 網路申請(自行上網) :登錄資料
  2. 列印申請書:家長雙方簽名、本人簽名
  3. 送件至註冊組:將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交至註冊組

本校受理112學年度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時間為05.01(一)~05.03(三),若要變更者請事先洽教務處註冊組(88613411分機220),並於112.05.03(三)16:00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親自至註冊組辦理。


系統操作部份,請參閱「學生版操作說明」








2023年3月23日 星期四

轉知 臺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請查照。

一、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均採線上申請,請於112年4月1日(星期六)至112年4月30日(星期日)於臺北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


二、臺北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簡述如下:

  1.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不與學校合作。
  2. 擬與學校合作者,申請人除完成線上申請外,請提前與校方了解合作模式,最遲應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前請將紙本申請表件3張、個人計畫書及合作計畫書草案(含電子檔),繳交至學校承辦單位。高一新生擬與學校合作者請於7月入學報到後,向學校提出合作案申請。學校應於截止日前至本市審議系統檢視學生申請狀況, 並提醒戶籍地非本市者,請向戶籍所在地所屬教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3. 學校受理在校生合作案申請,請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三)由校長召開會議,邀請申請人出席、共同修訂計畫,將學校會議紀錄、簽到表、核章後合作計畫,合併為一個PDF檔案,上傳至審議系統「校內審查紀錄」項目,核章後的合作計畫檔案請提供給申請人補件上傳,俾利後續審議作業。
  4. 學校受理高一新生或非本市審議的實驗教育學生(戶籍在他縣市)合作案申請,待學生實驗教育計畫審核通過後,請學校將合作計畫於112年9月11日(星期一)前函報本局申請許可,為保障學生學習不中斷及維護學生各項受教權益,合作計畫未經許可前,學生仍應到校上課。

三、112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請至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最新消息 下載使用。


四、有關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申請諮詢請洽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高中承辦人,電話:02-25626550~2轉12 林老師 或 轉16 顧老師。


臺北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